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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癌症的早诊早治工作依托农村高发现场,以惠民项目的形式,在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建立癌症早诊早治示范基地,项目点不断扩大。在大规模惠民项目开展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的管理与科学研究工作,对于提高我国居民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具有深远意义。不过,在展开相关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着重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院长季加孚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划清癌症筛查惠民项目与科学研究项目的界限。
对于惠民项目,要充分体现惠民性,减少参与癌症筛查时不必要的信息收集环节及生物样本采集,避免增加基层工作人员负担,同时建立项目工作人员的激励机制与制度,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加大国家筛查项目的经费补贴力度以及通过文件规定细化补贴资金的落实,提高项目承担单位的依从性以及提高数据质量。
对依托于惠民项目建立起的科学研究项目,涉及的科学研究要严格按照科研标准及制度加强管理,包括伦理审批、生物样本的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我国科学研究数据质量水平。
二是加强癌症早诊早治临床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尽管国家制定了统一的临床筛查技术方案,但是基层医务人员本身的技术水平差异会严重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因此要建立省级的癌症早诊早治临床技术规范化指导单位,切实提高惠民癌症筛查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是癌症筛查项目的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健全数据共享机制。
建立地方癌症筛查信息平台与国家癌症筛查平台的互联互通对接机制,为避免数据孤岛的产生,允许地方平台数据直接导入国家平台,避免重复管理上报;成立国家筛查大数据平台专家委员会,成员单位为各省级项目单位,建立规范可行的数据共享机制。
四是将具有成本效益的特定癌症早诊早治项目优先纳入医保范畴。
经过10多年的项目探索,适合中国人群、具有成本效益的上消化道癌、结直肠癌等重点癌种的早诊早治适宜技术已基本成熟,当前上海、山东济南等地已经尝试将肠镜筛查结直肠癌纳入医保范畴管理,可以考虑将好的地方经验进行全国推广。(记者 李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