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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至5月1日是全国第23个《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在国家卫生健康委4月28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司副司长李军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产生活方式的不断变化,一些不良作业和工作压力等所导致的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问题日益突出。广大劳动者对扩大职业健康保护范围提出新的需求。
监测数据显示,工作相关的肌肉骨骼疾病、精神和行为障碍等职业健康问题已成为当前面对的新挑战。去年12月份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调整了职业病目录,新增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2个职业病类别,与国际劳工组织及世界上多数国家保持一致。调整后,我国法定职业病有12类135种,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李军介绍,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主要是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健康状况定期进行检查、检测和评价,目的是掌握职业病发病情况,变化趋势和规律等,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风险,为制定职业病防治策略、健全监管工作机制提供依据和支撑。
经过努力,目前监测工作已经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具体来说,就是对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重点职业病监测县区和所有职业病病种全覆盖。
2024年,对近7万家用人单位的50余万个重点岗位的主要职业病危害进行了现场检测;对500万名呼吸系统疾病就诊患者进行了尘肺病筛查,此外,各地组织对2400余万名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从监测结果看,工作场所的环境和条件逐步好转,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意识逐步增强,反映职业病防治规范管理的相关指标,如危害因素的申报、日常监测等指标持续改善。但噪声超标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矿山、机械制造等行业风险较高,尘肺病、噪声聋等传统职业病的防治任务依然艰巨,小微企业职业健康保护基础亟须加强。(记者 姬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