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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降下来了,国家集采成果如何落地执行成为关键
人民群众反映的看病贵问题,原因之一在于部分药品和耗材价格虚高。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目的就是要挤掉虚高价格中的“水分”,切实减轻患者就医负担。国家集采陆续开展以来,中选的药品和耗材价格均出现明显降幅。价格降下来了,集采成果如何落地执行成为关键。
让患者及时享受国家政策优惠,不能只靠某个部门或地区,必须集纳医保、卫健、药监和医疗机构、中选企业等各方力量。大家都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才能确保集采成果在老百姓身边可感可享。
各级医保部门是集采的组织者,也是落实集采成果的主要责任人、联络人,担子很重。一方面,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级医疗机构优先选择集采中选产品,鼓励科室和医生优先开具、使用中选产品。为此,建议医保部门更加科学地指导医院填报采购计划,按时按量完成计划,并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建议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规范医院的考核体系,明确规定集采中选产品的使用数量和使用比例。在临床方面,通过处方审核、抽查、药学服务、用药监测等措施,持续加强合理用药管理。
另一方面,医保部门还要会同药监部门把好中选产品的质量安全关。严格技术标准,对中选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中选产品全覆盖抽验。要稳步推进追溯管理,实现集采产品上市后全过程可追溯。
各级医疗机构应提高使用集采产品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医院来说,原本虚高的药品、耗材价格降下来,可以有效降低药占比、耗占比;在按病组、病种支付的背景下,使用统一定价的集采产品可以标准化、直观化临床诊疗过程,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节约医保资金。当然,医疗机构也可以积极反馈使用情况,基于临床和患者实际需求,为集采产品的更加丰富提供建议。
中选企业应按照采购合同要求,保质保量供应产品。要实时保持与医疗机构的沟通、联系,根据临床需求量加大备货力度,确保配送到位;要按照医疗器械法律法规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技术要求,做到“降价不降质”。医保部门和医疗机构也要充分照顾企业合理的利润诉求,缩短货款结算周期,使企业有充足资金投入科研,形成集采推进研发、研发改进产品、产品进一步丰富集采的良性循环。(商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