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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10日从北京市民政局获悉,针对高龄老年人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服务保障工作,北京市多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老老人”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主要涉及加强需求调查和兜底保障、优化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扩大普惠服务、完善医疗服务供给、推进服务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强化服务改革组织保障等6方面20条措施。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郭汉桥介绍,“老老人”是指80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包括高龄失能失智和高龄自理老年人。为确保养老服务工作重点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北京市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也参照本政策执行。据统计,目前北京市共有“老老人”69.8万人,其中高龄失能老人16.36万人(经能力评估为失能老人的15.3万人,重度残疾的1.06万人),高龄自理老年人53.44万人,80岁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15.7万人,政策覆盖范围老年人共约85.5万人。
郭汉桥表示,此次保障政策有四大亮点:一是优化“老老人”补贴津贴制度,推动补贴津贴向“老老人”中的重点群体服务聚焦。二是在养老设施新建方面,明确以街道(乡镇)为单位,允许多个新建住宅区配建养老设施指标整合利用,实现统筹规划、集成建设;在存量设施改建方面,制定相关操作办法,分类明确不同类型存量设施的改建实施路径和配套政策。三是首次提出以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为牵引,强化养老服务中心资源统筹和服务调度功能、养老服务驿站的延伸网点功能、专业服务商的协同服务功能,推动形成共生发展的养老服务生态圈。四是创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激励及考核机制,鼓励医务人员下沉基层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在职称晋升、薪酬绩效等方面予以倾斜,稳妥推进人口密集区部分一、二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理机构或增加照护床位。(记者吴文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