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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如何让老年人吃上味美价廉的饭菜,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的必答题。
目前,乡村养老助餐服务还存在一些难点。不少乡村老年人收入相对较低且不稳定,支付能力有限;有些地区老人居住相对分散,不利于集中供餐,配送服务成本较高;还有些地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理念匮乏,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营难度大。从供给方面来看,乡村老年助餐服务还面临资金缺口较大、送餐服务普及难度较大、助餐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
小饭碗里装着大民生。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要求积极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共建共享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推动老年助餐服务方便可及、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持续发展。
乡村养老助餐问题需要关注吃得起、吃得好,解决有序、长效等问题。
首先,要加强乡村养老助餐服务的“保基本”能力。例如,江苏省盐城市乡村助餐工作,突出对特殊困难老年群体的关注,在睦邻互助点集中安置全镇拆迁的老年群体,发放就餐补贴,同时允许自种蔬果抵扣就餐费用;搭伙相助,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老年群体提供帮助,改造提升烹饪设施和就餐环境;乡贤助力,为助餐点捐款捐物,成立“老年代餐专项基金”,让老年人享受低价助餐服务。通过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保障老年助餐服务稳定可持续。
其次,要提升乡村养老助餐服务的“多元化”供给。当前,乡村老年人对于养老助餐服务的需求存在差异,因此,供给上要适应需求的变化。例如,供餐方式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目前看,一般会在社区或村庄内设立老年食堂,或是依托有条件的村级睦邻互助点、农村幸福院等设置老年助餐点;但对于面积较大、村民居住较为分散的村落,当地则需将餐食分发到指定地点,由老年人自行取用;而对于行动不便、家中无人取餐的基本养老服务对象家庭,经街道乡镇评估确有需要的,则需由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送餐到家。“多元化”供给不仅是为了“吃得上”,也是为了“吃得好”,在餐食搭配上不能搞“一刀切”。老年人餐食既要注重营养均衡,同时还要逐渐覆盖至如咀嚼吞咽困难的失能老年人、少数民族等有特定饮食习惯的老年人。
最后,还要探索乡村养老助餐服务的“可持续”路径。“谁来服务”是乡村设立老年餐桌的一大难题。目前乡村劳务费用约为每天80—120元,每个老年食堂以3名服务人员计算,单人工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山东省荣成市,当地优化乡村信用管理办法,对参加“暖心食堂”的志愿者,给予环境整治双倍信用积分;对常态化参与“暖心食堂”的,“点对点”给予奖励,调动群众参与热情,形成邻里守望、扶老助老的新风尚。
老年助餐,不止于餐。在解决老年人“就餐难”的同时,利用老年食堂等载体搭建起老年人互动与交流的平台,开展多类型的养老服务。例如,在上海市奉贤区,结合郊区“远、散、弱”特点和农民实际需求,探索以村民自治为特征的“四堂间”睦邻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村民闲置的房屋,通过基础设施适老化改造,以“政府牵头、社会赞助、村委负责、老人自愿”的机制,为独居、高龄、困难等老年人提供“饭堂、客堂、学堂、厅堂”的“四堂间”服务。通过构建政府、社会和家庭各尽其责、有序协同的乡村养老助餐服务供给格局,不断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稳稳守护住乡村老人“舌尖上的幸福”。(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亚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