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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公安部会同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那么,什么是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意见》有哪些亮点?在防范家庭暴力过程中起什么作用?在实践中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家庭暴力证据标准明确
《意见》采取条款式“准立法”结构,将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两条法律扩充至二十四条,对告诫制度的实体和程序规范、告诫制度与相关制度的衔接、告诫制度的具体实施等分别作出了明确规定。
《意见》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证据标准。针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家庭暴力证据标准等问题,《意见》明确,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包括:加害人对实施家庭暴力无异议的,需要加害人陈述、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加害人否认实施家庭暴力的,需要受害人陈述或者证人证言以及另外一种辅证。
同时,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辅证类型,包括记录家庭暴力发生的视听资料、相关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等,亲友、邻居等证人的证言,当事人未成年子女所作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加害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伤情鉴定意见,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相关部门单位收到的家庭暴力投诉或者求助记录等8类证据。
什么是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意见》对家庭暴力告诫书的样式、内容作出规范,并将有关法律条款摘录附注。
北京植德(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全国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桂芳芳表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是指公安机关在处理家庭暴力案件时,对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或不宜直接作出行政处罚的家庭暴力行为,向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督促其改正违法行为,防止家庭暴力升级或再次发生的制度。
告诫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告诫书一式四份,加害人、受害人各一份,公安机关存档一份,另外一份抄送当事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委会。
对于家庭暴力告诫书的作用,桂芳芳说:“一方面可以制止家庭暴力再次发生和升级。需要说明的是,开具《家庭暴力告诫书》属于行政指导行为,并没有强制约束力,但仍然可以作为对加害人的警告,制止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和升级。另一方面则在于对加害人进行否定性评价,并在其他诉讼中起到固定证据的作用。”
规范告诫制度 让家暴不再“认定难”
近年来,我国在反家暴领域不断探索创新,从反家庭暴力法的正式实施,让反家暴行为有法可依,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逐步完善,再到这次《意见》的出台,反家庭暴力的制度体系愈加健全,全社会对家庭暴力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更加清晰。
内蒙古尊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跃飞告诉中国妇女报全媒体记者:“在现实中,家暴之所以难以根治,其中一个关键症结就在于‘即时证据之困’。家庭暴力行为往往发生在私密空间,很少有目击证人,具有突发性和隐蔽性的特点,举证环节过于薄弱,受害者在遭受侵害时难以第一时间收集有效证据,导致公安机关在认定家暴事实时困难重重。《意见》的有力突破在于,既明确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的基本证据条件,又规定了公安机关认定家庭暴力事实可以适用的8种辅证类型,两者相互衔接对应,降低了举证难度,更容易发挥告诫制度的干预作用。”
在实践中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意见》主要针对当前家庭暴力证据界定不明确、告诫制度缺乏统一规定,以及告诫制度体系需要进一步精细化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规范措施。
“该指导意见不仅对告诫制度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还确立了家庭暴力的证据标准,并详细划分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与任务,以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旨在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毫无疑问,随着告诫制度的细化和认定家庭暴力证据标准的明确,势必对在实践中防范、限制、禁止家庭暴力提供更多抓手,产生较大利好。”桂芳芳说。
张跃飞说:“此次《意见》的出台,能够进一步提升对家庭暴力案件处理的准确性与时效性。同时,《意见》强调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作用,细化了告诫实施流程,有助于基层民警清晰界定执法边界,使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规范高效运行。”
被家暴时 如何获得有力保护?
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如果只是一味地忍让,就会助长施暴人的嚣张气焰,强化施暴人的行为,从而招致更多的伤害。所以,用好告诫制度,主动预防,积极干预,把家庭矛盾发现在早,化解在小。遭遇家庭暴力时,不仅要提升防护意识,更要积极采取应对措施。
结合在婚姻家事法领域的多年执业经验,桂芳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要确保个人安全。在尝试任何解决方法之前,首先要确保自己的安全。立即逃离可能的暴力环境,并寻求安全的地点。
其次,要及时报警。如果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中,应立即拨打110报警,让警方介入处理。报警不仅可以暂时确保安全,还有助于固定伤情证据。
第三,要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报警记录、伤害照片、医疗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日后可能的法律程序非常重要。
第四,要寻求法律手段。申请《家庭暴力告诫书》《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格权侵害禁令》等,通过法律固定证据,寻求保护。
反家庭暴力,需要不断擦亮法律利剑。多部门联合对《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细化规定,将再一次压缩家庭暴力的侵害空间,为解决家庭暴力问题注入一针强心剂。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公众意识,加大执法力度,才能让家庭暴力无处遁形。让我们共同努力,终结家庭暴力,惠及千万家庭,让每个家庭都成为真正的避风港湾。(全媒体记者 张萌)